2024 年“飞向北京·飞向太空”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苏州选拔赛规则
作者:苏州市航空运动和模型运动协会 时间:2024/6/12 10:07:27 点击数:1045
第一章总则
一、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负责本队的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教导本队自觉遵守竞赛规程、规则,服从竞赛组委会和裁判委员会的安排,同时做好本队的纪律、安全、文明行为、环境卫生等教育工作。
二、领队和教练应按要求参加竞赛工作会议,可以对规程、规则等事项提出咨询。遇争议或异议时,按组委会的决议执行。
三、在各项比赛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当场比赛的参赛选手及其助手进入比赛场地。
四、比赛开始前30 分钟静场、静空,同时对无线电遥控发射机实行管制。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照裁判委员会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比赛时,经检录处3 次检录点名不到者,视作该轮比赛弃权。参赛队不论何种原因耽误比赛责任自负。
六、参赛选手放飞时,可以助跑或跳跃,但不得在台、架、建筑物或0.5 米以上的高坡上放飞。
七、助手由学生担任。除在项目细则中有特殊规定外,比赛不设助手,同场比赛的选手亦不得相互协助。
八、比赛所用模型及电池需使用合规厂家生产的、符合项目细则规定的技术指标、具备相关合格认证的成品套装模型器材。模型外露结构的原部件及材质(包括机翼、尾翼、机身、电机、螺旋桨、旋翼、起落架、卡钩、动力橡筋、弹射棒、配重物等)不得取消和更换,火箭飘带及降落伞除外;模型除舵面以外的零部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允许改变。
九、参赛模型的审核采用自审、集中审核、抽审和复审等方法。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
十、禁止使用金属螺旋桨。凡是危及安全、妨碍比赛的模型装置,裁判长有权禁止使用。
十一、参赛选手须在模型上标注自己的姓名及比赛标识。参赛选手的模型不能互相调用。
十二、遇能见度差、气象条件改变或其他不适合比赛的原因,总裁判长有权决定更改竞赛日程、赛场、比赛轮次。
十三、各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生下列行为,将视为严重犯规,执行裁判长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该轮成绩直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的处罚: 1.比赛中故意妨碍、影响他人竞赛,故意损坏他人模型。 2.比赛过程中,参赛队及相关人员违反无线电遥控发射机管理规定或在场外擅自使用无线电遥控发射机。 3.比赛过程中,弄虚作假,破坏赛场纪律,不听从裁判员劝导,妨碍竞赛正常进行。
十四、以下情况该轮成绩判为零分:声明弃权;起飞点名三次未到;在比赛时间内未能起飞。
十五、比赛中遇争议时,须由参赛队领队向裁判委员会提出。现场亟待解决的问题可由领队向有关裁判长口头提出,但不得妨碍竞赛的进行。凡是与竞赛成绩有关的意见应在竞赛成绩正式公布后一小时内向总裁判长提出。在总裁判长答复后如仍不满意,一小时内可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过时不予受理。
十六、起飞前参赛选手须向裁判员申请起飞。否则,未计成绩由选手自行负责。
第二章竞时项目通则
2.1. 计时 2.1.1. 自模型出手或火箭起飞开始计时,模型触地停止计时。凡在比赛时间内起飞、发射的飞行均有效,其留空时间计时可超出比赛时间。 2.1.2. 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计时:模型飞行过程中脱落零部件或解体,任一零部件触地时;模型碰到障碍物坠落触地时;模型着陆前,如参赛选手、助手或本参赛队人员接触模型。 2.1.3. 模型飞行过程中,在障碍物上停止前进运动或飞出视线,应停止计时;模型如被障碍物遮挡,10 秒钟内重新看见模型继续飞行,应连续计时。 2.1.4. 除项目细则中有特殊规定外,航空模型竞时项目每轮最长测定时间为60 秒,航天模型每轮最长测定时间120 秒。 2.1.5. 以留空时间计算成绩,留空时间精确到0.01 秒,每0.01 秒换算为0.01 分。
2.2. 比赛时间 除特殊规定外,竞时项目的每轮比赛时间为3 分钟,自进场点名开始计时。每轮比赛时间均包含入场后的准备时间。橡筋动力项目允许参赛选手进场后提前绕橡筋。
2.3. 成绩评定 2.3.1. 除在项目细则中有特殊规定外,比赛进行两轮,以最好的一轮成绩作为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如名次相同,则以另一轮成绩排定名次;如再相同,则并列。 2.3.2. 航天火箭模型比赛发生以下情况应判为零分:模型火箭升空后箭体和降落伞、飘带或旋翼分离的;火箭落地前飘带未打开的。
第三章竞时项目细则
3.1. 橡筋动力扑翼飞机 3.1.1. 技术要求:以橡筋为动力的扑翼仿生模型飞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碳纤杆、塑料,翼展450 至470 毫米、机身长310 至350 毫米。 3.1.2. 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竞时项目通则”。
3.2. 初级橡筋动力飞机 3.2.1. 技术要求:以橡筋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塑料、碳纤维,翼展不大于530 毫米、机身长不大于500 毫米。 3.2.2. 允许一名同场比赛的选手作为助手。 3.2.3. 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竞时项目通则”。
3.3. 弹射滑翔机 3.3.1. 技术要求:以橡筋弹射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翼展不大于210 毫米、机身长不大于315 毫米、弹射棒长度:不大于300 毫米。 3.3.2. 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竞时项目通则”。
3.4. 电动模型滑翔机 3.4.1. 技术要求:以电机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材质为泡沫、塑料及木材,翼展400 至540 毫米、机身长300 至420 毫米,机载动力电池内置、可充电,模型设置最大动力输出时间为40 秒。 3.4.2. 3.4.3. 每轮最长测定时间为90 秒。 3.4.4. 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竞时项目通则”。
3.5. 飞翼滑翔机冲浪 3.5.1. 技术要求:利用双手或借助推板推动的飞翼型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塑料,翼展420 至440 毫米、机身长160 至170 毫米。 3.5.2. 比赛场地(见图1):在长15 米,宽10 米的场地内设置两根高度为2 米的标杆,起飞线位于其中一根标杆处。 3.5.3. 比赛时间:每轮比赛时间1 分钟。 3.5.4. 比赛方法: (1)利用双手或借助推板(推板几何尺寸不大于A3 纸幅面)推动模型飞行,不得触碰模型,在一分钟时间内按逆时针方向绕标杆飞行一圈,记录飞行时间; (2)模型飞过起飞线开始计时,飞过终点线停止计时。 3.5.5. 模型飞过起飞线后与选手任意部位发生触碰,该轮成绩无效;模型触碰标杆中途坠地返回起飞线重新起飞,比赛时间连续计时。
图1 飞翼滑翔机冲浪场地示意图
3.6. 一级橡筋动力飞机 3.6.1. 技术要求:以橡筋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翼展不大于650 毫米、飞行重量不小于40 克。每根动力橡筋重量≤4 克。 3.6.2. 允许一名同场比赛的选手作为助手。 3.6.3. 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竞时项目通则”。
3.7. 带降火箭 3.7.1. 技术要求:模型火箭为仿我国“东风一号”导弹的像真缩比模型。火箭箭体材质为128 克铜版纸、ABS 塑料,箭体直径20 至25 毫米、箭体筒段长200 毫米。 3.7.2. 发动机型号为1/2A3-2。允许对飘带材料进行更换或重新加工,飘带的最小尺寸25 毫米×300 毫米,长宽比为10:1。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竞时项目通则”。
3.8. 伞降火箭 3.8.1. 技术要求:模型火箭为仿我国“东风一号”导弹的像真缩比模型。火箭箭体材质为128 克铜版纸、ABS 塑料,箭体直径20 至25 毫米、箭体筒段长200 毫米。 3.8.2. 制作时间:中学组50 分钟、小学组60 分钟。 3.8.3. 发动机型号为1/2A3-2。允许对降落伞的材料进行更换或重新加工。改进后的降落伞最大直径不限。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竞时项目通则”。
第四章竞距项目细则
4.1. 手掷滑翔机直线距离飞行 4.1.1. 技术要求:以手掷为动力的模型滑翔机。模型需要动手完成组装调试。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塑料和碳纤维,翼展不大于400 毫米、机身长不大于510 毫米。最大飞行重量不大于30 克。 4.1.2. 比赛场地(见图2):边线长30 米(可以延长),端线宽15 米的矩形场地。 4.1.3. 比赛时间:每轮比赛时间1 分钟。 4.1.4. 比赛方法: (1)每轮比赛可单向飞行2 次。模型出手即为正式飞行。飞出去的模型由本人拣取。 (2)测量模型机头最前端垂足距起飞线的垂直距离,精确到0.1 米,每0.1 米换算为0.1 分。 4.1.5. 判罚:放飞时踩线或跨线、模型机头着陆在边线或其延长线之外成绩无效。
图2 手掷滑翔机直线距离场地示意图
4.2. 小水火箭距离挑战 4.2.1. 技术要求:箭体直径(不含尾翼)45 毫米,箭体长度:255 毫米,箭体容积260毫升,需使用标准安全发射台(规格40×24×3.5 厘米,发射台与发射架必须通过螺栓固定)发射。箭体不能够含有任何金属材质,火箭头部必须有安全缓震结构。
4.2.2. 比赛场地(见图3):设发射线一条,火箭发射台整体位于发射线之后,距离发射线25M 设置平行于发射线的端线为目标线。
图3 小水火箭距离挑战场地示意图
4.2.3. 比赛时间:每轮比赛时间为3 分钟。比赛按编组进行,3 分钟之内由裁判员统一分两次倒计时发令。 4.2.4. 比赛方法:水火箭发射架必须安装发射控制装置,确保水火箭起飞前锁定在发射架上。水火箭正常降落到距离目标线前后10 米的得分区域为有效飞行。测量水火箭头锥最前端垂足与25 米目标线的直线距离,精确到0.1 米。 4.2.5. 判罚:水火箭解体或未降落到得分区域以内,均为发射失败,成绩均记为0 分。发射口令下达后1 分钟内未能完成发射,该轮成绩记为0 分。
第五章线操纵、遥控及其他项目通则 5.1. 比赛轮次及成绩评定 5.1.1. 比赛进行两轮。除有单独说明的项目以外,均以较好的一轮比赛得分作为比赛成绩并排定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名次相同,则以另一轮比赛得分排定名次。如再相同,则以较好一轮比赛用时短者列前。 5.1.2. 比赛时间结束后1 分钟仍未着陆,该轮成绩为0 分;模型着陆时与参赛选手相碰、模型着陆触地后解体或掉落零件则着陆分为0 分。 5.2. 事故及备机的使用 5.2.1. 比赛过程中模型发生碰撞、触地可以继续飞行;在空中掉落零件的应立即着陆、修复后将模型放回起飞区重新起飞;如发生坠地且不能自主起飞,可以由选手将模型放回起飞区重新起飞,继续完成剩余任务;以上情况比赛时间均不停止,连续计时。 5.2.2. 每轮比赛允许使用两架模型,比赛中如主机发生故障,可以使用备机继续比赛但必须沿用之前的动力电池、返回起飞区域起飞;如主备机均发生故障,且在比赛时间内无法修复,则比赛终止。 5.3. 着陆点确认 除特殊规定外,比赛中的着陆点评分是以模型静止后机头最前端垂足为着陆点,直升机及多轴模型项目以起落架为准;除特殊规定外,着陆应是一次完成,如着陆点位于两个区域分界线上,则计入高分区。 5.4. 停止计时 除项目有特别规定外,固定翼以模型着陆停止滑行静止后停止计时。 5.5. 遥控器 遥控模型的遥控对频必须使用2.4GHz 跳频技术,必须具备完全的抗干扰能力。
第六章线操纵、遥控及其他项目细则
6.1. 初级线操纵特技 6.1.1. 技术要求:比赛模型为以电机为动力的线操纵模型飞机。模型主体材质为泡沫、塑料,翼展620 毫米、机身长460 毫米,操纵线长7 米,动力电池限用不大于7.4 伏(2S)900 毫安时的锂聚合物电池。 6.1.2. 比赛模型:选手自备。 6.1.3. 动作顺序、难度系数及要求:1.起飞(k=l);2.平飞(k=2);3.爬升(k=3) 平飞进入,爬升角45 度,爬升到45 度线改为平飞;4.高平飞(k=4) 在45 度线保持高平飞2 圈;5.俯冲(k=3) 45 度高平飞进入,俯冲角45 度,到1.5 米高度改为平飞;6.单过顶(k=3);7.内筋斗1 个(k=6);8.着陆(K=5);合计:K=27。 6.1.4. 允许一名助手进场,助手不得操纵模型。其余规则见“总则”和“线操纵和遥控项目通则”。
6.2. 线操纵空战 6.2.1. 技术要求:模型以电机为动力,主体为泡沫材质。翼展820 至840 毫米,机身长640 至660 毫米(不含电机轴长度),电机为无刷电机最大长度25 毫米(不含电机轴长度),KV 值不大于1500,动力电池限用不大于11.1 伏(3S)1800 毫安时的锂聚合物电池。操纵线长度从机身纵向中心到手柄中心长10.5 米(误差±20 毫米),最小直径为0.3 毫米(误差±0.02 毫米),操纵手把必须有安全索与运动员腕部连接。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遥控装置对电机调速。 6.2.2. 比赛模型:每名运动员每轮比赛允许有2 架模型飞机。尾带长1.5 米,宽2 厘米,用韧性纸做成,尾带连接线1.5 米。连接线上1 米处的墨水标记必须露出机身最后端。 6.2.3. 比赛场地:场地由半径1.5 米操纵圈和半径12 米飞行圈两个同心圆组成。 6.2.4. 比赛方法: (1)每个运动员配备一名助手必须是青少年,同队运动员可以互为助手。 (2)每场空战时间为3 分钟,运动员和助手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帽。 (3)双方起飞位置至少相隔l/4 圈,红方先选起飞点。 (4)裁判员发出信号后即开始计空战时间,模型起飞后运动员立即进入操纵圈,当双方模型飞行相距半圈时,裁判员发出交战信号,双方开始空战。 (5)每切断对方尾带1 次记100 分,留空时间每1 秒记1 分(秒以下舍弃)。切断尾带和留空时间得分之和为运动员1 场空战得分,得分多者为胜方。 6.2.5. 犯规:下列情况判为犯规,给予每次扣40 分的处罚。 (1)抢先起飞者; (2)助手斜向进入或直接越过飞行圈取模型; (3)模型落地后,没有立即将模型先拉出飞行圈就进行维护者; (4)飞行时,操纵手单脚出圈。 6.2.6. 判负:出现以下情况者比赛判负 (1)运动员尾带因自身原因损坏; (2)模型在放飞信号发出后2 分钟仍未起飞者; (3)落地60 秒未起飞; (4)裁判长未发出开始空战信号进攻对方模型的纸带者; (5)干扰对方或强迫对方离开操纵圈者; (6)起飞的模型没有缚纸带或纸带的剩余部分者(包括线头); (7)比赛时手柄未戴安全索; (8)操纵员或助手跨越对方的操纵线或模型者。 (9)飞行时,操纵手双脚出圈。 6.2.7. 分组:比赛采取抽签分组、累计记分淘汰的办法逐轮进行。 6.2.8. 成绩评定:采用单败淘汰制,空战胜一场积2 分,负一场计0 分。以积分作为比赛成绩,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时按双方之间的胜负、净胜小分排列名次。
6.3. 遥控纸飞机任务 6.3.1. 技术要求:比赛模型自制。模型翼展1.0 米(误差不超过±50 毫米),机身长在800 至1000 毫米之间,主体结构材质为KT 板,基本形状如图12 左上角;以电动机为动力,动力电池限用不大于11.1 伏(3S)2200 毫安时的锂聚合物电池。 6.3.2. 场地设置:两个标杆(A、B)高4 米,相距10 米。 6.3.3. 比赛方法: (1)每轮比赛参赛选手进场准备时间为1 分钟,比赛时间为3 分钟。设学生助手1 名,模型起飞即为正式飞行并开始计时,模型着陆终止计时; (2)模型起飞后,经标杆A 逆时针方向飞行,绕过另一个标杆B 再飞行至标杆A 为1圈。比赛时间结束后继续完成最后一圈的飞行,并记录飞行时间; (3)允许一名助手进场,助手不得操纵模型; (4)运动员站立位置不限,但比赛开始后不能走动; (5)飞行中如果模型触地不能再次自行起飞,则该轮飞行终止。
6.4. 遥控火箭助推滑翔机 6.4.1. 技术要求:比赛模型为以模型火箭发动机为动力的遥控模型滑翔机。模型主体材质为EPO 泡沫、碳纤维加强件、塑料;翼展750 至850 毫米、机身长600 至700毫米;使用C 级模型火箭发动机。 6.4.2. 比赛模型:选手自备。 6.4.3. 比赛场地:外场,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号位安排。 6.4.4. 比赛时间:每轮比赛时间为3 分钟。自选手点名进场即开始计时。 6.4.5. 比赛方法: (1)留空时间:最大测定值为120 秒。超过最大测定留空时间每1 秒扣1 分。 (2)着陆定点分:以模型着陆停稳后机头最前端的垂足确定。垂足距靶标5 米以内得50 分;垂足距靶标10 米以内得40 分;垂足距靶标15 米以内得30 分。 6.4.6. 成绩评定:留空时间与定点得分之和为比赛成绩。 6.4.7. 判罚: (1)以下情况着陆定点分判为零分:超过留空时间(120 秒)最大测定值30 秒未着陆;留空时间(动力时间+滑翔时间)不足30 秒;着陆时碰触到选手或其助手。 (2)比赛时间结束后1 分钟仍未着陆,该轮成绩为0 分。
第七章模拟遥控项目通则 7.1. 模拟遥控飞行竞赛的一般规定 7.1.1. 参赛现场由竞赛组委会配置统一使用Flight Simulatorg4.5 或以上的遥控器。 7.1.2. 比赛用计算机、遥控器和软件程序由竞赛组委会按规则设定,比赛进行中计算机的软硬件选手不得更改。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由于组织者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引起的特殊情况,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裁判员应立刻暂停比赛,由裁判员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并且及时排除故障。 7.1.3. 遥控器操纵杆模式:左手横移方向、抬头拉杆、低头推杆,右手横移副翼、拉杆减油、推杆加油。 7.1.4. 比赛时不得打开第二小视窗。 7.1.5. 比赛进行中配放背景音乐。 7.1.6. 比赛起飞发令:裁判员发出“预备……开始!”口令后,选手才可操纵飞机。 7.2. 成绩评定 7.2.1. 一次起降,在封闭航线中飞行动作,须在屏幕视觉内飞行,飞行中飞机发生碰撞、接地即为飞行失败终止飞行,只记录失败前的成绩供排名参考。 7.2.2. 预赛进行两轮,以最好一轮决定名次,成绩相同看另一轮,再相同影响录取名次的进行PK 赛。
第八章模拟遥控项目细则 8.1. 模拟遥控固定翼飞机自动停车定点着陆 8.1.1. 遥控飞机指定为Yak-54,场景使用Grass Flatlands,竞赛模式选:Autorotation/DeadStick,ZoomType 选项为Keep Ground in View。 8.1.2. 定点着陆竞赛模式区域得分为20、30、40、50、65 分。 8.1.3. 自动停车高度设为200 英尺。倒计时表设定为40 秒。 8.1.4. 在3 分钟时间内连续完成3 次正式飞行,模型降落在指定的区域。以3 次所得分数之和为比赛成绩。 8.1.5. 发生机头触地、掉落零件的情况,没有当次着陆得分,并终止后续的飞行机会。
第九章附则 本规则的解释、补充、修改权属苏州市航空运动和模型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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