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青少年车辆模型竞赛规程
作者:省航协 时间:2011/4/12 13:50:04 点击数:2401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科协、江苏省妇联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航空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四、参赛单位:
江苏省航协团体会员单位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4日至17日
地点: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六、竞赛项目:
高、初中组:
1、1/8 遥控电动越野赛车
2、1/8 遥控内燃机越野赛车
3、1/10 遥控内燃机房车
4、1/10 遥控电动房车
5、1/10 遥控电动房车(STOCK)
(注:电机由组委会指定限用540级有刷电机)
6、1/10 遥控电动越野赛车
7、1/10遥控电动F-1赛车
8、1/16 遥控电动房车
9、1/18 遥控电动房车
10、1/18遥控电动房车一对一推球赛
11、1/28遥控电动房车竞速赛
12、车辆模型模拟赛
(注:1/8 遥控内燃机公路赛)
小学组:
1、1/8 遥控电动越野赛车
2、1/10 遥控电动房车
3、1/10 遥控电动房车(STOCK)
(注:电机由组委会指定限用540级有刷电机)
4、1/10 遥控电动越野赛车
5、1/16 遥控电动房车
6、1/18遥控电动房车
7、1/18遥控电动房车一对一推球赛
8、“奇瑞”初级遥控集装箱车载重赛
9、1/28遥控电动房车竞速赛
10、电动四驱赛车拼装赛
11、电动四驱赛车竞速赛
(注:使用现场拼装赛的模型)
12、车辆模型模拟赛
(注:1/8 遥控内燃机公路赛)
公开组:
1、1/8 遥控内燃机越野赛车
2、1/10 遥控内燃机房车
3、1/10 遥控电动房车
七、参赛资格与办法:
1、 参加比赛的单位必须是江苏省航协团体会员单位,并按年度交纳团体会员费。教练员、运动员应是江苏省航协个人会员。现场不予办理证件。比赛时需出示参赛证(会员证),遗失需补办。
2、统一网上报名,各队将报名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1)和所有人员电子照片(照片按姓名重命名)发送至952356271@QQ.com办理参赛证(联系人:张越,电话:18915967230,QQ:952356271),并将报名表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寄省航协和本市体育局备案。组委会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审定并回复确认。
3、各队将会员费、报名费、食宿费等报到时交款,差旅费自理。
4、团体会员费300元/单位,个人会员费10元/人,报名费中学组:100元/人项,兼项费50元/人项;小学组:50元/人项,兼项费30元/人项;报名费公开组:100元/人项,兼项费50元/人项;食宿费90元/人天。
5、运动员参赛时遇兼项比赛时间冲突自行解决;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
6、各队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不限。
7、当年省比赛获前六名者,可自愿参加当年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由省航协组队。
八、录取与奖励:
1、竞赛按“2005版车辆模型规则”及“2011年江苏省青少年车辆模型竞赛补充细则”执行。
2、竞赛分初中组、高中组;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及公开组。
3、高、初中组按一、二、三等奖录取(各单项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综合团体录取前三名,综合团体前三名队的各一名教练员荣获优秀辅导员称号。
4、小学组按一、二、三等奖录取(各单项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小学男子、女子组综合团体录取前六名,综合团体前三名队的各一名教练员荣获优秀辅导员称号。
5、公开组按一、二、三等奖录取(各单项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
6、综合团体以该队报名时任选五项作为综合团体项目(报名时必须注明),五项中以每项最佳的三名运动队名次积分算入综合团体分(注:前六名得分为7、5、4、3、2、1)。不足五项不得参与综合团体的积分。
7、所有项目均设单项团体,单项团体须有三人参赛,取各队列前三名运动员的成绩之和计单项团体成绩,单项团体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个队递减一名录取。
8、每名运动员只能在一个组别参赛(注:高中、初中或小学)。
9、综合团体、单项团体、个人颁发证书,个人前三名加发奖牌。
九、竞赛注意事项:
1、裁判委员会有权根据气象等因素决定临时竞赛办法。
2、遥控项目在报名表上必须准确填写频率(鼓励使用2.4G),报名时未报频率,则按大会指定频率参赛。
3、参赛车辆须完整(含尾风翼)美饰、整洁,按该项比例审定。
4、每辆车必须在赛前编码登记、进行自审、竞赛中由裁判抽审。
5、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26日,报名后如有修改或增减,每项另收50元。
6、根据航管中心的要求,推荐使用厦门三圈牌5号、7号电池。
十、仲裁与裁判员:
1、设仲裁委员会
2、设裁判员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省航协 地址:南京市五台山1-3号 邮编:210029
电话:025-51888926 传真:025-51888926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